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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浙江省监察厅举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87057277,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府大院1号楼,邮政编码:310025。
省监察厅联系电话:96178,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47号,邮政编码:310007。
(2)申请人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浙江省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1-87052472,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2号楼,邮政编码:3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