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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001003044/2017-006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省国动办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
有 效 性 : | 废止 |
文号:
浙人防办〔2017〕46号
登记号:
ZJSP41-2017-0003
颁布日期:
2017 年10月30 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我办制订了《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 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 版)》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防办〔2015〕40 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 年10月30 日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版)》的通知.wps
政策解读:http://gdb.zj.gov.cn/art/2017/11/7/art_1229778046_2505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