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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001003044/2023-01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1133000000248255xT | 公开日期: | 2023-01-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 |
文 号:浙人防办〔2022〕27号
登 记 号:ZJSP41-2022-0004
颁布日期:2023年1月10日
各市、县(市、区)人防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人防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https://gdb.zj.gov.cn/art/2023/1/10/art_1229778046_2505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