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温岭市住建局(人防办)召集房地产开发企业43家开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会上,住建局人防管理科对《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管理规定》进行了宣传解读,重点强调了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竣工验收、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方面的注意事项和责任义务。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2016年施行的《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吸收了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积累的大量经验,并对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提出了更高、更详细的要求。(温岭市住建局(人防办) 王鹏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