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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001003044/2018-011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08-05-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 |
文 号:浙人防办〔2008〕63号
登 记 号: ZJSP41-2008-0002
颁布日期:2008.05.04
各市、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认真做好新时期城市社区人民防空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意义
(一)城市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城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基层落脚点。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在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需要,是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通过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疏散、掩蔽、防护、救援等防空防灾救灾知识,掌握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援的基本方法与技能,在自然灾害、人为灾害(战争灾害)等公共突发性事件发生时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是人民防空部门使命所在,职责所系,是法律赋予人民防空部门的一项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工作,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要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充分认识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战略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将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抓好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目标,认真落实社区人民防空工作任务
(四)明确组织,建立制度。依托社区现有组织体制建立人民防空工作机构,明确职责;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日常运行机制;完善社区人民防空工作学习、培训、例会、值班管理、情况报告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人民防空工作。
(五)深化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继续巩固已有的人民防空宣传教育阵地,创建新的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制订年度社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有计划地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要注重方式方法,多渠道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做到宣传教育内容进社区阅览室、进社区宣传栏、进社区网站,宣传教育资料进社区每家每户。要组织人民防空技能培训,每年对社区居民培训不少于1次。
(六)加快人员防护方案落实。要以落实到点、到人为目标,认真制定好社区人员防护方案和相关保障计划,明确疏散掩蔽的各项保障措施,做好相关内容的标识公示,让社区居民知晓。要组织居民进行防护演练,使人员防护方案和保障措施在社区细化落实。
(七)加强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要推广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试点成果,普及志愿者组建工作,健全志愿者队伍。尚未开展试点的城市,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要对志愿者实行有效管理,赋予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志愿者培训上岗制度,定期对志愿者进行人民防空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切实履行好职责。
(八)提高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的积极性,让社区参与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程监管工作,做到社区范围内的防空地下室有明显标志牌,整洁有序,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社区人民防空工作
(九)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社区人民防空工作。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将它纳入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切实把社区人民防空工作落到实处。要明确社区人民防空工作分级管理的责任。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要加强对所属区(市、县)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注意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各区(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要具体指导、帮助、督促社区做好人民防空工作,扎实推进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深入开展。
(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主体作用。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要加大协调力度,参加城市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工作,把人防工作列入社区考核指标体系,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防部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区具体实施,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十一)加大投入,做好保障,确保社区人民防空工作全面开展。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充分发挥自身和街道、社区现有资源外,应将社区人民防空工作的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开辟投入渠道,明确投入比例。要合理安排使用经费,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