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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001003044/2025-000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省国动办 | 公开日期: | 2025-01-02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国防规〔2024〕1450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依法取得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均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我办不再办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登记事项。
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